刊名:中国稻米
主办:中国水稻研究所
ISSN:1006-8082
CN:33-1201/S
语言:中文
周期:双月
期刊分类:农作物
期刊热词:
专论与研究
一审中,尽管有两位法援律师为劳荣枝辩护,但南昌中院最终以故意罪、抢劫罪、绑架罪数罪并罚,判处劳荣枝死刑立即执行。
劳荣枝不服,当庭表示上诉;二审前,劳荣枝坐不住了,重新启用吴丹红为其辩护。
有些法律界的业内人士在二审开庭前就表示,“当看到吴丹红为其辩护时,就做好了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的心理准备”,由此可见,法律界对吴丹红的业务能力还是十分认可的。
那么吴丹红究竟有多“厉害”?他到底是什么来头呢?有哪些成功的刑辩案例呢?
首先,按照吴丹红社交媒体上自己的说法,他本可以不接下此案,因为当其他律师还在东奔西走想多接一些案子“创收”的时候,他早已经“佛系接案”、“名利都不是我考虑的因素”。
从他个人履历来看,这真不是“吹”:现年44岁的吴丹红出生于浙江,21岁那年获得中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、3年后获得同校法学硕士学位,后在大学就读博士、北大博士后。
从本科到研究生、博士、博士后,无一例外都是名校,这也是他专业能力强的基础。
2007年,吴丹红从北学院博士后出站,正式开启了“实践”之路,现任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主任、博士生导师,同时还是两家律所的创始人,研学的同时还是一名兼职律师。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社会职务,比如人大证据学研究所研究员、燕大兼职教授、多家名企和组织的法律顾问等等。
吴丹红主要研究方向是程序法和证据法,算下来在这两个方向已经研究了20年,造诣颇深。这也就是为什么他能在劳荣枝案二审中,从“证据”和“程序”两个方向都能找到突破口的原因所在。
法律研究20余年,吴丹红也发表了多篇业内颇具影响力的学术著作,比如《用证据说话》、《法律的侧面》、《特免权制度研究》等等。
值得一提的是,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,在之前央视普法栏目《今日说法》中,吴丹红多次出镜担任嘉宾;还就一些热点案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,比如轰动一时的“药家鑫案”、“彭宇案”等等。
在司法实践领域,吴丹红成功的辩护案例也有很多,不少都是曾在全国范围内引起轰动的大案、要案,比如“张桂振刑事申诉成功案”、“吕同元涉嫌故意伤害无罪案”、“郑展江故意案”等等,不少案例还被编入了教材。
以“吕同元故意伤害案”为例,2005年的时候,天津受害人高清贤被人枪击受伤,警方锁定张桂振是犯罪嫌疑人之一,后将吕同元供出,侦查认定二人系“共谋”。
2012年4月,天津滨海新区法院一审判决吕同元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9年。
吕同元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,二审中吴丹红担任吕同元的辩护律师,从“证据”和“程序”两个方面入手,申请将该案发回重审或者改判吕同元无罪。
最终在吴丹红的辩护下,本来一审已经被判处9年有期徒刑的吕同元,被发回重审,后在重审中作出了无罪的判决。被关押两年多的吕同元在吴丹红律师的辩护下,得以“重见天日”。
吴丹红类似“无罪辩护”或“轻罪辩护”的案例还有很多,在业内颇具影响力。
这次吴丹红为劳荣枝辩护,其实也是在从“证据”和“程序”两个方面入手,“双保险”为劳荣枝做“轻罪辩护”,比如证据方面质疑一审中对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对其“主犯”的认定,试图将其认定为从犯或者胁从犯,从而获得更轻的量刑;再就是质疑一审“合议庭由3人组成”的程序不合法,应由7人组成。
无论是从哪个方向,其辩护的最终诉求都是改变“死刑立即执行”的判决,或者通过“发回重审”来曲线“改判”。
抛开“孰是孰非”的问题,吴丹红和检察人在庭审上的“拉锯”确实精彩,不愧“吴法天”的称号。
但是,事实终归胜于雄辩,即便再精彩的辩护在证据和事实面前也显得“苍白无力”:
劳荣枝自称受到了法子英的胁迫、威胁和精神控制,想逃跑却逃跑无门,但是法子英在伏法之后,非但不主动投案自首,反而“隐姓埋名”在多个城市之间辗转逃匿20年,这显然与她所说的“受胁迫”存在明显的出入和矛盾,其狡辩不过是为了改变死刑的判决结果,挣扎“续命”罢了。
如今,为期3天的二审庭审已经结束,律师界“扛把子”吴丹红的辩护究竟能否改变“死刑”判决的结果?且拭目以待吧。
对此,大家怎么看?欢迎留言交流;
码字不易,给点个赞、点个关注吧。
文章来源:《中国稻米》 网址: http://www.zgdmzz.cn/zonghexinwen/2022/1207/1165.html
上一篇:一粒稻米的“出道”笔记
下一篇:稻米本科毕业论文(水稻研究生)